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将探索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
据了解,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推动建设资金电子围网系统早有部署,不断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合作开放。2021年9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指出构建电子围网系统,推动合作区金融市场率先高度开放。2023年2月,《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提及,要对标国际标准制定账户规则,在合作区建立资金“电子围网”,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动途径。同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中也强调,要便捷资金跨境流动,依托合作区资金电子围网探索跨境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此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账户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8月公布。
《管理办法》明确合作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的定义、业务范围、资金划转规则以及监管要求等内容,遵循“一线放开、二线按照跨境管理、同名账户跨二线有限渗透”的总体原则。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是在现有自由贸易账户的基础上构建,更适应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发建设的需要,为各类金融要素便捷高效流动提供保障。一是聚焦服务实体经济,通过更加开放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政策,依托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探索实现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二是推动民生金融互联互通,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合作区内账户之间,直接凭收付款指令办理薪酬汇划、就医、旅游等工作生活方面及前置部门同意的其他方面资金结算,便利澳门居民在合作区生活就业。三是创新跨境金融管理,在合作区内探索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深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以制度型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四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本外币协调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资金跨二线交易实施可调节的宏观审慎管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总体看来,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既有利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又采取了必要的风险管控措施,守住风险底线。
按照《管理办法》,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OSA账户、NRA账户之间,以及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之间“跨一线”可依法自由划转,凭收付款指令办理。客户收付款指令应满足相关信息报送要求,并承诺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同时,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居民结算账户之间“跨二线”划转按照跨境交易管理,应使用人民币,银行机构按展业三原则进行真实性审核。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推动《管理办法》落好地、起好步,指导试点银行进一步优化跨境金融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试点业务平稳有序发展,让更多经营主体惠享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改革红利。
【采写】南方+记者 黄天儒 何丽苑
【统筹】梁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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